五征集团被评为山东省第八届消费者满意单位

2010-03-15 00:00:00    【字体大小:
        近日,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等14个部门在济南举行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表彰大会,对获得山东省第八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进行隆重表彰,五征集团榜上有名。

“山东省第八届消费者满意单位”创建评选活动是去年10月份开展的,此次活动旨在宣传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,引导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,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参加的企业需符合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,社会知名度和信誉度较高;在生产、经销或服务等方面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条件。经过消费者满意度调查、各市初审、材料审查、省考评组考评、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意见、省创建活动组委会审定、社会公示等环节。最终,五征集团符合条件,获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。

据悉,五征集团已连续多年获此殊荣,充分表明了五征在诚实守信、依法经营,认真履行社会责任,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已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肯定。